1. 概述
为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交易的公平性,MEXC 将对用户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发现交易行为异常,可以启动异常交易行为处理程序,对异常交易用户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2. 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
当用户参与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1)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或者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用户之间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自成交),包括但不限于单个或多个交易账户资金来源相同、IP相同、交易行为同步等异常行为;单个或多个实际控制关联账户利用对倒、对敲等交易手段以操控市场价格行为;单个或多个实际控制关联账户内的客户之间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行为;
2)日内出现频繁挂单并撒销挂单,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交易的行为(频繁挂撤单);
3)日内岀现多次大额挂单并撒销挂单,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交易的行为(大额挂撤单);
4)单日在某种交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MEXC 合约交易、现货交易、杠杆交易)上的开仓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制定的日内开仓交易量的;
5)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 MEXC 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6)不正当意图交易行为:指 MEXC 合理判断可能存在疑似或实际的市场操纵及/或市场滥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在交易的可执行价格与当前市场价格显著不符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以获利。
- 透过其他方式刻意影响市场价格或交易深度,以达到市场操纵的目的。
- 利用 MEXC 提供的价格机制或其他技术漏洞进行不当得利。
- 异常刷量交易以制造虚假市场活动假像或影响市场行为,从而进行不当得利。
7)多账户协同行为:若二个或以上账户存在共同控制或高度关联,并通过同步或配合的方式,实施可能构成市场操纵或市场滥用的交易行为,MEXC 可依据综合线索,进行整体研判与处置。
8)MEXC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异常交易行为的处理
为保障 MEXC 交易市场安全,用户出现文本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MEXC 可以在不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针对异常交易账户自行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用户报告交易情况;
3)限制开仓、限期平仓以及强制平仓;
4)限制该账户出金、入金;
5)关闭该账户并没收剩余资产;
6)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4. 责任说明
用户参与 MEXC 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须接受交易所对其交易行为的合理性管理和监控,自觉规范交易行为。
MEXC 有权就异常交易行为寻求公平的、在法律范围内许可的一切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异常交易账户的一切交易活动,如因涉嫌违反本规则而造成经济损失,MEXC 不承担任何责任。